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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售人员欲吞彩民奖金触犯法律以诈骗未遂量刑

发布时间:2011-05-19 | 浏览次数:7368

      法院认定彩票销售“临时工”行为构成诈骗罪

      两位临时销售员,面对一位中得10万元大奖的“懵懂”彩民,忽生邪念,对中奖者声称那张即开票并未中奖,随即将中奖票扔入垃圾桶,试图将大奖占为己有。虽然此后两位临时销售员在警察到来之前,将中奖彩票归还彩民,但也因此构成诈骗罪,两人均被判刑。

      近日,广州某法院一审判决叶某和邵某两位临时销售员犯诈骗罪。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一年,罚金人民币3000元,判处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罚金人民币2000元。

      近年来,我国彩市涌现出无数站主、销售员的诚信事迹,成为舆论美谈,也足见我国公益彩票销售队伍建设成效显著。然而,这一鲜见个例的出现,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——诚信是彩站经营根本,违背诚信之举不但伤害彩民,更可能触犯法律。

      起贪念 大奖被扔垃圾桶

      据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,20岁的叶某在广州卖菜为生,21岁的邵某则是电工,两人均只有初中文化。事发时,在广州某彩站工作的叶某之兄生病住院,所以临时叫叶某和邵某到彩站帮忙售票。

      2010年11月18日11时,广州某电脑城保安杨某来到该彩站,在买了一张面值20元的即开票后,由于对该玩法即开型彩票了解不多,刮开后他发现可能中了二等奖——奖金为10万元。

      由于对中奖与否并不确定,杨某将手中的彩票递交给临时销售员叶某,希望对方能够确认一下。

      叶某查看彩票后发现该彩票确实中得10万元大奖,但他却一时起了贪念,谎称彩票并未中奖,并随手将彩票扔进彩站的垃圾桶内,企图事后取回自行兑奖。而此时在旁边看见这一切的邵某,也明白了叶某的意图,并帮腔告诉杨某,这张彩票并未中奖。

      后悔迟 警察来前还彩票

      杨某听两位临时销售员都说彩票未中奖,便离开彩站,但心中仍觉留有疑问,便道到附近另一家彩站询问。随即,杨某确定自己刚买的那张即开票确实中得10万元大奖,于是他马上返回之前的彩站,与叶某交涉,希望他归还回中奖彩票。

      然而此时叶某却声称那张彩票不见了,可能已被他人捡走。由于叶某不肯将中奖彩票退还。彩民杨某于是报警。

      由于担心警察来后查出实情,另一位销售员邵某在民警快到的时候,将中奖彩票还给了杨某。期间,叶某则提出希望与杨某“私了”此事。民警赶到后,两位临时销售员均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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